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首批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7〕82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首批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和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命名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校等30所学校为首批“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见附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主动用好特色学校创建成果,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带动和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区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合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本地区心理健康教育在创特色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特色。
附件:首批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